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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新方法 莫忘旧规范

2008-03-07 11:50:00 来源:博览群书 孙建峰  我有话说

2007年9月,中华书局出版了何明星先生《著述与宗族――清人文集编刻方式的社会学考察》,该书收入《中华文史新刊》丛书中。笔者发现书中问题不少,而且有的还很严重。来新夏先生曾写过一篇题为《清代学术出版的社会学考察》的评介文章,认为此书“颇多新鲜之感”,“是一本有创意的专著,为研究清人文集开拓了新领

域,充分显示了作者的辛勤用心”,如此评说,则大体上是肯定此书。笔者对此不敢苟同。至于来先生认为,此书附录《600部清人文集名录》“只是移用了张舜徽先生的收录文集单,而张先生的《清人文集别录》亦尚非难求之书”,而表达了一点“吹求”,即再版时“略去这份书单”,对此笔者是赞同的。

一、最突出的问题是材料的选用

做学问要讲一定的学术规范,这既是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,也应是学者自身的要求。此书作者何明星先生大概是文艺学专业出身(见第200页《后记》),全书也不断强调用的是社会学的方法,但这本书既被收入《中华文史新刊》,则其涉及到文史的部分,也应当遵守相应的学术规范。

通读此书,不难发现作者的学术规范意识相当薄弱,最主要的一点是在文献使用上没有扎实地从第一手材料出发,以致产生了不少严重问题。最能反映这些问题的是该书的引文,具体的问题下文再举例,这里指出两个要点:

(一)此书论述的对象是“清人文集编刻方式”,而又是“借助张舜徽先生对600部清人文集研究的成果”,如第四章《清人学术活动的宗族化特征》基本借用张舜徽先生《清人文集别录》,占全书四分之一的篇幅(全书200页,此章为第52~104页)。但是,张书600部文集即可代表清人文集吗?就算有代表性,其论述的重点在编刻方式吗?依此书对这600部文集编辑方式的数据统计(参看此书第19页《清人文集编辑方式透视图》),占最大比例的不是“为先人先师编辑”、“自编文集”,或“为同里乡邦编辑”,也不是“编辑为业”,而是“不详”,此“不详”类共257部(比率为42.83?),远远超过第二位“为先人先师编辑”,这难道不能引起作者的注意和疑问吗?但其处理的方法只是一句“本书暂不作分析”。这真令人诧异。

在文史研究中,新方法、新角度的运用是应当提倡的,但也要建立在对材料的掌握、对研究对象本身的理解之上,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。上文提及的是一个例子,而在论述“为先人先师编刊方式”时,作者竟说“如果去掉257部无法确认的文集数量作定性分析,该比例达到46.6?”(第20页);在论述“自编文集”时说:“如果去掉257部无法归类部分,(自编文集)比率为39.6?”(第22页)。在统计学中可以这么随意“去掉”吗(同样情形在第36页亦有)?实际上,这部分文集的编辑方式并非真的考察不出来。清人文集距今较近,且保存较好,一般说来,其如何写出、编成及其版本情况,大多可以从文集本身的内容、序跋及其他书籍的记录而考得,作者未曾翻检一部文集,就认为“不详”,并在此基础上做统计,于理难通。

(二)此书第三章《清人著名科举家族的著述出版活动考察》主要对5个清代科举家族:江苏顾氏、章氏,顺天高氏,常州储氏,浙江俞氏(见第37页),以及两个横跨几个朝代的家族:山东杜氏、江苏昆山归氏作了相关的考察。作者论述后两个家族用了4~5页的篇幅,全部引自侯玉杰《滨州杜氏家族研究》(齐鲁书社2003年版)与曹月堂《中国文化世家・吴越卷》(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),且都只有一个注释。考察前五个家族时所用材料乃顾廷龙先生主编、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的《清代?卷集成》。作者“借助”张杰教授提供的线索(《清代科举家族》,张杰著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),“查阅了《清代朱卷集成》部分分册卷页”(第37页;“?”有时简写为“朱”,但原书没有,张杰教授也没有这么写),在参考文献中也列了“《清代朱卷集成》408、415、411分册”(第198页)。但据笔者查检,发现这五个家族在《清代?卷集成》中的册数分别是第143册(顾氏)、第206册(储氏)、第121册(高氏)、第86册(俞氏)及第71册(章氏)。这里明显存在疏漏。实际上,此处所引全是张杰《清代科举家族》第四章《日常生活》之第三节《展示家族文化成就的著作》(见张杰书第192~200页)的内容。张杰教授偶尔考察不周之处,此书也都照抄,且有抄错之处和擅改原文的地方,如第41页一段引文,实乃综合张书第197页两处文字而来。如此,作者引用材料的态度可知矣。

二、纠谬举例

《著述与宗族》一书的错误,可说是错综复杂、不胜枚举。至于出现这些错误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责任编辑的问题,笔者不得而知。重要错误上文已有所提及,此处以引文为主,分为三个方面举例论说:

(一)引文规范方面

首先,未引用第一手材料。(1)第7页、第9页共三处引章学诚《文史通义》,但都是转引自钱穆《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》。《文史通义》乃常见书,不知何故转引。让人不解的是,此书在第6页、第8页引用《文史通义》,即引自现在通行的中华书局1985年版《文史通义校注》。(2)第42页对顺天高抡元家族的叙述,也是直接引“张杰教授的考证”(张杰《清代科举家族》第197~198页),张文的疏忽,此书也就照抄。其所述第三代高嵩、高衡两人乃高抡元的高高祖辈(高嵩是其高高伯祖、高衡是其嫡传高高祖,分别见《清代?卷集成》第121册,第191页、第193页),“第四代”高廷璨乃其“再从曾祖”,即曾祖辈的,因此这两代中间尚隔一高祖辈,即隔一代,则高廷璨应是第五代,而非第四代。出现一样的错误可见作者所说“查阅《清代?卷集成》”,乃不实之言。

其次,引文不注出处或出处不确。(1)例如在第87页论及申涵光时,引张舜徽的《清人文集别录》,且加引号,但未注出处;在第88页论及宁都三魏(魏际瑞、魏禧、魏礼)时,多次引张书,但只在魏禧处标了一个注。(2)有时注了出处,却不准确。以所引《清人文集别录》为例,第29页注①之第455页乃第462页之误,同页注②第462页乃第494页之误,注③第494页应为第494~495页;第53页注①第12页乃第10页之误;第54页注②第12页乃第12~13页之误;第61页注①第120页乃第121页之误;第97页注①第150页乃第151页之误,同页注②第154页乃第213页之误,等等。(3)稍放宽些,引用一些经典段落和成语等可不加出处,但一定要保证其准确性。此书第13页引用《尔雅・释亲・婚姻》《尔雅・释亲・宗族》都未交代出处,且在全引《尔雅・释亲・宗族》这段十五行的文字中,不但将13个“?”字全部写成“?”,还出现了四处错误:第一行“母之妣为王母”,“母”乃“父”之讹;第六行“父之从父?弟为祖父”,“祖父”前脱一“从”字;同行“族父之子为族?弟”,“族父之子”后脱“相谓”二字;第十一行“王姑”后脱“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,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”两句。(见《尔雅注疏》第2592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《十三经注疏》本)

再看该书所附参考文献。此书涉及清人文集,参考文献中却没有一部清人文集;涉及科举家族,所引《清代?卷集成》竟不是所要用的册数;涉及族谱(第六章即《宗族的象征――族谱的编撰、传播与清人文集出版活动的比较分析》),参考文献却没有引一部家谱、族谱。这让人说什么好呢。

(二)表述方面

整部书的文字表述很成问题,现将书中因理解不当或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,略举十例:

1、“抑清代人文盛矣,或以学名,或以文著,或以仕宦显,或以艺术彰,各有文集刊布于世。”(《清人文集别录・自序》第4页,中华书局1963年第一版,1980年重印;而非如作者所引“1980年版”)《著述与宗族》一书引用了此段,接着说:“这段话说出了清人文集流传于世的表层原因,但没有进一步研究探讨,学名、仕宦、艺术之所以显、之所以彰有一个中间的转换过程,这个转换过程就是编辑出版……”(第11页)按:从编辑出版的角度考察甚好,但原文“学、文、仕宦、艺术”何以就成了“表层原因”?又,“学名”何意?难道能与仕宦、艺术在同一层面上并列?

2、“黄宗羲所学,源于明末学者王守仁之学说,然其趣径,实以扩而大之,治史之外更深于经学”(第53页)。读者不禁要问:王守仁什么时候成了“明末学者”?而循此处语义,似乎王阳明以治史为长,是吗?

3、“乾嘉时期,考证学兴盛,尤以嘉定地区为滥觞”(第57页)。已盛何来“滥觞”?后面对“九钱”的介绍亦含混不清(第59页),此处不详论。

4、第60页介绍“吴县三惠”(惠周惕、惠士奇、惠栋)时,先云“历史上的吴县,清代隶属江苏省苏州府管辖,在太湖东北岸,与元和、常州、震泽同属于苏州的卫星城”,后面紧接一句“今天属于浙江省苏州地区”,令人不解。这种失误全书并非仅见。如第103页“有的学术研究在图书文献上互通有无,往复传抄,学业益富,如江苏海宁周广业、陈?、吴骞三人……”此三人乃浙江海宁人,怎么变成江苏籍的了?

5、“姚范去世六十年后,其曾孙姚莹从群集(按:集乃籍之误)中录出所批注之语,结集《援鹑堂文集》六卷。张舜徽先生认为,《援鹑堂文集》为清人文集中最精……”(第64页)此处大谬。据《清人文集别录》第157~158页云:“范为学务博览,不名一家,居恒不著书而喜校书……见有讹误衍脱,或他本异同,随手订正……没后六十年,其曾孙莹,始自群籍中录出其批注之语,为《援鹑堂笔记》五十卷……在清人笔记中为最精。”姚莹所辑乃《援鹑堂笔记》五十卷,非《援鹑堂文集》六卷,两者性质亦很不同,不知作者何以有此改换。

6、“由宗族核心外延同里异姓宗族,纵向时间的父子相传与空间的横向拓展交织发展,清晰地展现了桐城文派在清代三百多年的发展轨迹”(第67页)。清代是三百多年吗?又,“刘师培可以说是‘扬州二刘’所代表的扬州学派在清代三百年学术史结束时最重的音符”(第79页)。学界有“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”之说,但“清代三百年学术史”似不妥当。

7、“‘扬州二刘’,是同道年间,清代学术史上对扬州学派的推崇之称”(第70页)。有“同道年间”之说吗?又如,“湘学崛起于咸丰道光年间……”(第99页),通常有道咸之说,未闻“咸丰道光年间”的说法。

8、“收入到《清人文集别录》中的《甘泉乡人稿》二十四卷(按:钱泰吉著),在咸丰初有刻本,后版毁,同治十一年,其门人陈锡麒寄助刻资,钱泰吉之子钱应溥重为校勘”(第91页)。据《清人文集别录》第383页,知《甘泉乡人稿》乃同治十年门人寄助刻资,翌年钱应溥校刊。寄资与校刊(按:非“校勘”)非同年之事,此处不确。

9、“(唐鉴)最著名的作品是《学案小识》《朱子年谱考异》诸书,依据张舜徽先生的考证,《学案小识》为其一生心力所萃,受到清初陆陇其、陆世仪、张履祥等推崇”(第93页)。按:此处亦谬。唐鉴乃嘉庆十三年进士、咸丰十一年卒,怎会受到清初人的推崇?看《清人文集别录》第418~419页,知“其书(按:即《学案小识》)……大旨在专明程、朱之绪,故于清初陆陇其、陆世仪、张履祥、张伯行推崇甚至,而于汤斌以下兼宗陆、王者,率多贬词,识见甚晦,门庭甚褊……”原来如此。

10、“吴骞所时尚虽广,但尽心于校书,为最精,与同里学人黄丕烈、陈?等相近”(第97页)。此段读不通,检《清人文集别录》第217页,知“时尚”乃“嗜尚”之讹,“尽心”前脱一“以”字;且吴骞浙江海宁人,黄丕烈乃江苏苏州人(此书上面亦提及),何以此处却成了吴骞的同里?

(三)用字错漏太多

本来这一点不是学术问题,在一般批评文章中可以不提或一笔带过,但此书这一问题太严重,不能不提。

错漏在引文中有,在引文之外也有,但以引文中的更多、更易发现。对作者引用《清人文集别录》做一大致统计后发现,至少在28页中存在文字之讹脱衍倒,计约113处(详见附表一)。实际引用但未注明者没有统计,但问题一样严重,数量更大。尤其是第四章(第52~104页),引用张书时的讹误真是连篇累牍,让人不能卒读。而来新夏先生认为“这三章(第三到五章)的最突出特点,在于几乎网罗了有清一代一流学者102人的著述与宗族关系(按:此第四章所做,作者明言之,见第103、第104页),而加以详尽的阐释,学术论辩的含金量颇高,几可作清代学术史来读。”且不管所引恰当与否,亦不论其阐释、论辩如何,这样面目全非、满是伤痕的文字,可以“作清代学术史来读”吗?

笔者把全书写错的人名、书名,仅就能判断的部分作一统计(见附表二、附表三),发现写错的人名至少有29个,且吴汝伦(吴汝纶)、刘毓松(刘毓崧)、卫令公(卫灵公)、刘?(刘蓉)、张睿(张?)等误名不止出现一次,表中不一一列出;写错的书名至少有37个,如《群经平议》误为《群经评议》,《惜抱轩文集》误为《惜报轩文集》,《经籍?诂》误为《经藉纂诂》。这种错误最不应该、也最易误导读者。人名、书名尚且如此,其他可想而知。

拙文虽然指出了此书不少缺点,但也不是认为它毫无可取。此题目本身很好,其新方法和新角度,也颇能给人以启发。只是一本著作如此不遵守学术规范,错误百出,即使其中有真知卓见,也是不合格的。因此,此书倘重版,必要脱胎换骨才行,而不只是去掉附录而已。

衷心希望作者此后运用新方法时,莫忘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旧规范。作为学界中人的我们也应该引以为戒,并要反思追问今日学术生产质量下滑究竟是谁之责。

(《著述与宗族》,何明星著,中华书局2007年9月版,26.00元)

(本文编辑:李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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